2015年1月30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国家粮食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认监委等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司、处级负责人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质检出版社、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技术机构的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标准委副主任于欣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一致认为,2014年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
一是现代农业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第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国家标准委与发展改革、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共同努力,批准发布了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国家标准,立项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国家标准计划,同时下发了《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推动部门和地方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水利部完成了《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的修订工作;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饲料添加剂重要产品标准研究》,建立了产品标准指标技术体系。第二加强重要标准的协调工作。国家标准委与水利部、中国气象局、饲料标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加快推动《饲料原料豆粕》、《旱情等级》、《农业干旱等级》等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共同推进标准有效实施。第三积极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完成了《农作物品种鉴定分子标记技术标准综合体》等29项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标准计划审查立项工作。
二是农业标准化示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工作,不断提升示范区的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第八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指导第八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开展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同时启动了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提升工程,提出了提升工程的目标和重点内容,明确了提升工程的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农业部创建“三园两场”1700个、标准化示范县46个。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考评组对全国烟叶主产区推进烟叶标准化生产工作的实效进行了现场考评,对12个第六批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进行了复验。
三是国际标准化工作成绩显著。2014年,各部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努力推动中国农业标准走出去,极大地提升了我国对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贡献和影响力。开展了《绿茶术语》、《绿茶茶汤制备》、《乌龙茶》等国际标准提案的申报工作;加强了肥料等领域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推动《实木地板一般要求》国际标准进入了FDIS阶段。积极应对WTO/TBT和WTO/SPS通报,向WTO提交了316项通报的官方评议意见,在国内预警通报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有较大影响的措施。开展了《有机产品》系列国家标准英文版的翻译工作。
四是严格标准执行确保中央政策落实。国家粮食局研究出台了2014年小麦、稻谷、油菜籽等政策性收购中标准质量相关政策,妥善解决了东北玉米、新疆小麦等政策性收购执行标准的有关问题,确保中央政策的落实。
五是农业标准化宣贯与培训更加深入。2014年国家标准委举办了两期农业标准化培训班,对来自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49名学员进行了培训,同时提供师资和教材,支持吉林、江西、海南、贵州等老少边穷地区开展农业标准化培训,共培训学员400多名。商务部围绕农产品追溯系列标准开展了标准培训。供销总社在四川、海南、河北、河南等地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标准化宣贯培训班,培训学员700多人。
六是搭建农业标准服务平台。供销总社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开展标准化服务、信息交流与行业分析,搭建农业标准化服务平台,带动土地流转、服务托管、农资统供、连片耕作等,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实现了农民、村集体和供销合作社“三赢”。
会议认为,2014年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2015年,农业标准化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国质量(北京)大会精神,围绕标准化改革的新要求,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积极进取,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科学发展。
会议强调,2015年农业标准化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要抓统筹重协调,进一步凝聚标准化合力。充分利用农业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绩效工作;加强对农业类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按时完成国家标准制修订及复审、委员调整换届等工作;支持高校农业标准化学科建设,构建学科齐全、人才层次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
二要抓重点求突破,进一步健全现代农业标准体系。第一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有效支撑我国特色新型现代农业发展。第二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一方面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另一方面对现行的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梳理,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沟通,共同开展标准化工作。第三提出我国畜禽健康养殖标准体系。以“饲养全过程控制”为切入点,对养殖环境、投入品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系统研究和科学界定,建立畜禽健康养殖标准体系,着重在畜禽养殖环境、畜禽营养需要等方面开展畜禽健康养殖标准制修订工作。第四完善鲜活农产品流通标准体系。对现行鲜活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进行梳理,尽快制修订鲜活农产品标签标识、鲜活农产品分等分级等重要标准。
三要抓难点强实效,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标准化服务与推广体系。首先开展示范区提升工程。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努力在智能农业、农机装备标准化等领域不断提升;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产品商品化、品牌化水平,增强示范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开展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污水排放设施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努力提高农业清洁生产标准化水平;提升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多功能经营标准化水平,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其次扎实推进示范区绩效考核和示范效益评价工作。一方面,督促指导试点省按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另一方面,结合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开展示范区自查和抽查,不断提升示范区建设管理水平。再次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信息平台建设,增加示范项目的申报端口,加快信息更新和数据维护,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四要抓创新谋发展,进一步提升农业标准化支撑能力。第一推动农产品安全标准化工程。围绕安全种植、健康养殖等领域,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安全保障标准体系;围绕农业标准化示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试点等,开展农产品安全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构建农业标准化推广平台,建立现代农业标准化实施和推广体系。第二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标准化工作。加快建立农技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关键技术标准体系,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针对农户家庭农场开展调研,分析农户家庭农场的标准化需求,分类研制农户家庭农场发展亟需的各类标准,提出支持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有效经营的标准体系,探索开展由农户家庭农场承担的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第三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力度。启动“一地一品一书一盘一报道”农业标准化宣传活动,举办两期全国农业标准化培训班,指导各地和各单位加强示范区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农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地方需求,继续按照“标准委组织专家,省里组织培训”的模式,选派专家深入地方开展农业标准化培训。第四落实农业领域中国标准走出去战略。加快中法农业食品领域标准化合作路线图实施进程;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沼气、谷物与豆类等国际秘书处和茶叶联合秘书处工作;做好《绿茶术语》等国际标准立项申请工作。同时,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构想,进一步加强与东盟、东北亚以及中亚各国的合作,推动我国优势农业技术、产业走出去。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共同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和示范区工作,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标准化各项工作,实现标准化工作全面服务、整体支撑“三农”工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