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对上海市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用AS/ABS制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6批次,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17326《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橡胶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7327《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丙烯腈-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食品用AS/ABS制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感官、蒸发残渣 (水,60℃,6h)、蒸发残渣 (4%乙酸,60℃,6h)、蒸发残渣 (20%乙醇,60℃,6h)、蒸发残渣 (正己烷,室温,6h)、高锰酸钾消耗量(水,60℃,6h)、重金属 (4%乙酸,60℃,6h)、丙烯腈单体等。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