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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酒类、蜂产品、方便食品、罐头、豆制品等5类食品41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酒类10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蜂产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方便食品78批次,罐头111批次,豆制品7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白酒、黄酒、啤酒。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 2757-19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啤酒》(GB 4927-200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二氧化硫、氰化物等其他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品质指标等14个指标。

  本次抽检的蜂产品类别为蜂蜜、蜂花粉。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蜂花粉》(GB/T 30359-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蜂产品中重金属指标铅,禁用兽药指标氯霉素,食品添加剂指标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柠檬黄、日落黄,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品质指标包括果糖和葡萄糖、蔗糖、蛋白质、水分共17个指标。

  三、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济南财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华贵贰号酒,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0.0005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泉州江滨北路分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枇杷蜂蜜,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4000 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0 CFU/g)高23倍。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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