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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中国版反假联盟 成互联网打假利器

    7月1日,阿里巴巴举办首届权利人共创会,并正式发布“权利人共建平台”,邀请有强烈意愿投入资源参与知产保护的诚信权利人共同合作,提升知产保护效能,首期已有超过180家品牌加入。该平台将通过大数据模型实时向权利人提供疑似侵权链接,让权利人随时随地都能一键投诉,尽快识别侵权行为。

    考虑到“知假买假”的大量存在,假货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品牌权利人——形象受损、利益流失,他们理应是打假最积极的发起者与参与者。让品牌权利人能够更加便捷、高效地主张权利,将他们的热情与电商平台的优势结合起来,无疑是互联网时代打假的必由之路。

    “权利人共建平台”的出现,显然就是在对症下药。一个简单的常识是,假货从来都有,并不是电商平台制造的,但随着互联网购物的普及,个别电商平台近乎垄断性的市场份额,使得假货变得更加集中与显眼,客观上也使得假货的流通更加便捷。也许正因如此,国际反假联盟才会将阿里除名。

    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时代发展的两面性——在“互联网+经济”的大潮中,一定会有假货想要搭上时代的便车,如果监管不能顺应并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就会给假冒伪劣以可乘之机。电商平台当然难逃失察的责任,但品牌权利人和监管部门显然也应担负起更加重要的角色。简单来说,面对海量的品牌与商家,电商平台不可能兼顾每一个权利人的利益,但作为假货的直接受害者,品牌权利人显然在关注度、积极性和专业性等方面可以做得更多更好,如果每个品牌权利人都能够爱惜 “羽毛”并积极参与进来,那么借助电商平台的资金、人员和大数据优势,假货必将无处藏身。例如,电商平台只能做到抽检,品牌权利人却可以24小时关注涉及自身品牌的假货,只要门槛够低、维权便捷,那么每个品牌权利人都能成为打假者,其汇聚起来的力量自然不可小觑。

    作为“互联网+打假”的重要一环,政府监管部门也应参与进来,毕竟他们具有企业所不具备的权力与手段,对于彻底铲断假货的流通链条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有没有假货和打不打假是两回事,按部就班地打假与积极、创新地打假也不尽相同。在被国际反假联盟除名不到两个月后,阿里此举彰显了打击假货的决心,建立这一平台的意图,与国际反假联盟倡导的宗旨并无二致,都是“致力于通过各方合作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因此,该平台可被视为中国版反假联盟的雏形,并期待它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打假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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