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局在其官网发布流通领域机油、冷却液等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共抽取64个组样品(其中车用机油43组样品,发动机冷却液15组样品,机动车辆制动液6组样品),经检验有1组样品被判定不合格,占不合格样品的1.56%。
本次委托吉林市工商局对吉林市汽车修配厂、专卖店等流通领域经销的车用机油、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辆制动液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依据GB11121-2006《汽油机油》;GB 11122-2006《柴油机油》;NB/SH/T0521-2010《乙二醇型和丙二醇型发动机发动机冷却液》;GB12981《机动车辆制动液》及产品标识的企业标准车用机油的运动粘度、水分、泡沫性、机械杂质、碱值、标志六项;发动机冷却液的冰点、沸点、pH、颜色、气味、标志六项以及机动车辆制动液的标志、平衡回流沸点和湿平衡回流沸点三项指标进行重点检测。
经检测,吉林市龙潭区天兴润滑油商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化工厂生产的一批次“通旺” 合成制动液(规格 800g/桶DOT3 生产日期 或批号 2014-9-23),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标志项目不合格。
机动车的制动力要通过制动液进行传递,如果制动液的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低,会因发生高温气阻、低温制动迟缓而导致汽车制动故障或制动失灵,引起交通事故。针对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门已依法责令相关经营者予以下柜,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吉林省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人名单
序号 |
样品名称 |
标称 商标 |
规格 |
被抽检人 |
标称生产厂家 |
生产日期 或批号 |
主要不合格项目 |
1. |
合成制动液 |
通旺 |
800g/桶DOT3 |
吉林市龙潭区天兴润滑油商店 |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化工厂 |
2014-9-23 |
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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