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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沾益质监局认真做好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而规定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凡是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据统计,云南省沾益县境内共有25家企业31个产品获得生产许可证。为促进获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沾益质监局克服人少事多,工作量大的困难,不断完善监管措施,从制度上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一是完善获证企业质量档案信息更新制度。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的要求,规定获证企业在次年第一季度上报并更新企业质量档案信息,县质监局相关科室人员及时录入企业质量档案,并依据企业上报情况每半年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一次质量分析报告,基本实现对获证企业的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了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效率。

    二是完善分类监管制度。县质监局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将全县25家获证企业的31个产品划分为AA、A、B、C四类(其中:AA类企业5家共11个获证产品;A类企业5家共5个获证产品;B类企业3家共3个获证产品;C类企业7家共7个获证产品;另有5家企业未分类),根据类别不同确定不同的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三是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县质监局按照《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并依据获证企业分类情况制定年度巡查计划,按照AA类企业实施信用监管方式、A类企业实施责任监管方式、B类企业实施常态监管方式、对C类企业实施加严监管方式对获证企业实施证后监管,重点放在C类企业和间歇性生产企业上,督促获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截至4月上旬,已对10家获证企业进行了日常巡查并作了相关记录,占获证企业总数的40%。

    四是完善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将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制度,特别是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现场核查制度作为加强对获证企业证后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生产销售记录,确保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申证现场审查时的生产条件。今年以来,已对五家获证企业进行了年度审查、两家获证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

    五是完善生产许可证到期督查制度。县质监局相关科室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县域企业的获证信息,在获证企业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年度内加强督查,提醒获证企业提前半年向有关部门提出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防止发生无证生产的现象。对于受产业政策影响的获证企业,则要求企业按照产业政策要求进行生产工艺的改造,改造完毕并取得相关部门的批文后再提出换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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